2014年聊城计划建103个新型农村社区
本报讯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的重要节点和繁荣农村、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聊城晚报记者16日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2014年我市将科学定位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职能,合理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编制镇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专项规划,引导小城镇规模合理扩张。以道路建设为突破口,以路网、水网、电网、供气、供热、通信、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省市县三级示范镇建设的指导,构筑功能完善、布局紧凑的小城镇框架。22个省、市示范镇建设,将全面完成规划编制,不断提高综合服务功能。
其中根据要求,12个省级示范镇要紧紧抓住机遇,在用足用好省财政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开发银行贷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镇的支持力度,激励省、市级示范镇加快发展。县级财政要按不低于市里的标准安排奖励资金。
我市还将赋予各示范镇县级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权和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市容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权。在示范镇辖区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属市以下部分,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用途外,重点用于示范镇建设。
落实扶持政策,强化考核引领,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小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力争年内全市55%的建制镇、60%的农村新型社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0%。
此外,2014年小城镇建成区增加人口3.6万,为城镇化水平贡献0.6个百分点。
围绕产业重镇和经济强村,集中连片建设103个新型农村社区,力争每个社区聚集人口3000人以上。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避免“千区一面”。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统筹安排路、水、电、气、暖等设施建设,推广地源热泵系统应用,解决社区居民冬季供暖问题;抓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对已建、达到标准的社区纳入城镇化统计,对条件成熟的依法实行“村改居”。积极申报新型城镇化试点,力争全市有一个县、一个小城镇列为全省试点。
(记者 刘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