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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工商局长公款游览被查

发布:2014-3-14 22:06:0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消息(记者李人杰)日前,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再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阳谷县工商局“一把手”因公款游览被查处。

  据了解,阳谷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军在外出招商引资期间,用公款游览,而被阳谷县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游览费用。

  在此次通报中,还有两名副局长分别因不同的违规问题而被查处。其中,一位是东阿县农业局副局长赵吉岭,因其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被东阿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一位是临清市安监局副局长商先勇,因违反规定于工作日午间饮酒,被临清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中的另外两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莘县大张家镇中心小学校长张典元为其父母操办十周年忌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莘县教育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礼金。

  茌平县实验中学违规为在职教职工购置服装。茌平县纪委责令该校将违纪资金上缴同级国库,并对该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石秀云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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