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阳谷精神病人砍死母亲被判强制医疗

发布:2014-3-13 14:37:5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强制医疗案,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这也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披露了此案案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以往全国的情况来看,类似性质恶劣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案时有发生,因此,此案的审理颇具典型性。

  被申请人张某有精神病史,常怀疑周围人对付自己,不敢靠近外人,存在言语幻听、被害幻想等症状。2013年11月25日晚上,在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刘华村家中,张某持菜刀砍向正在床上睡觉的母亲张雨(化名),后将张雨拖至院子,接着用菜刀砍了十余下,致其左颈部血管破裂出血并颅脑损伤死亡。2013年11月26日,张某被警方抓获。

  2013年12月31日,山东省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作出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的鉴定报告,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悉,张某曾经无故殴打同村村民,并多次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且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存在对他人实施伤害的行为。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在上述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张某属于作案时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故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经审查认为张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直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并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张某系精神病人,其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其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强制医疗,遂作出上述决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立一章,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程序作出规定,一方面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同时也可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并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王希玉 高珊珊)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