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加强治理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
10月底粉尘危害治理不达标,关停!
本报聊城2月19日讯(记者 李璇) 19日,记者从聊城市安监局获悉,为保障全市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预防职业病发生,聊城市将加强治理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
据了解,此次治理将分三阶段进行。3月10日前,完成相关排查摸底。各县(市、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全面核查、掌握本地区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的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等基本情况。聊城市水泥制造企业主要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各级安监部门务必要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档案。
5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对两类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现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程防护设施改造等,确保自查整改率要达到100%。
10月底前,完成抽查督查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职业卫生执法检查,突出辖区内两类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检查。聊城市安监局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和督察。
据了解,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对辖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业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并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防尘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要做到行动有方案、检查有记录、危害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确保整治活动不走形式过场。并督促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据介绍,各县(市、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确保上述两类企业在10月底前达到山东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标准要求。对于10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