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男子“二进宫”后再被批捕
发布:2014-1-15 16:05:3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已有两次犯罪经历,理应悔罪改过,但出狱后恶习不改,多次实施犯罪。近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冠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2岁的林某在2007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两年,2010年又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强制措施。2012年6月2日,林某酒后滋事,将冠县某KTV包厢内物品砸坏,造成3900元的经济损失。2012年8月19日,在冠县医院林某又因琐事将被害人杨某脸部打伤,经鉴定为轻伤。
为强迫杨某与其“私了”, 2013年3月15日凌晨许,林某纠集赵某、姚某、等四人将杨某强行带至冠县西环树林内,将其扒光衣服,并以拍照、恐吓、殴打等手段相威胁。后林某等人又将杨某强行带至宾馆内,非法拘禁达14个小时,强迫其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直到当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杨某才趁机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讯员 董江涛 范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