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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加大“流动厨房”管理力度 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管理

发布:2013-9-14 12:24:1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现阶段,农村红白喜事办酒席,农民不再进行自找厨子做饭,而是邀请提供专门餐饮服务的“流动厨房”,这种“流动厨房”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此,市政协委员闫方、刘东安提交了名为《加强“流动厨房”监管,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的提案,提议“流动厨房”纳入政府监管,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安全。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最近的答复中表示,将对“流动厨房”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管理。

  记者注意到,闫方、刘东安在提案中说,随着农村村民的收入增加,一种专门为农村红白喜事办酒席提供餐饮服务的“流动厨房”应运而生。

  “流动厨房”的服务人员较为固定,一般有六七个人,炒菜、摆盘、端菜各有分工,配合默契,并自带桌椅、厨具、餐具上门服务,买菜、洗菜、切菜、炒菜、做饭、上菜、洗刷等所有与宴席相关的服务全包。由于服务好、价格不高,深受农民群众欢迎,每年“五一”、“十一”和农闲时节,“流动厨房”最忙碌。

  “流动厨房”一般经营设施简陋,进餐用具无专门设施消毒,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未经过食品安全培训,所购原料以价廉为主、质量为次,且厨房为露天作业,流动性强,卫生监管较为困难,故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要以乡镇为组织,对本辖区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流动厨房”分布情况和底细,并登记造册。“流动厨房”从业人员必须参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素质;要严格行业准入,“流动厨房”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才可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有关部门要与“流动厨房”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制定“流动厨房”的餐具消毒、保管卫生标准;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要全程跟踪,对餐饮加工设备、卫生设施、原料选购、烹饪加工程序等进行全方位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上餐桌,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安全。

  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最近的答复中说,我市农村专门为红白喜事办酒席提供餐饮服务的“流动厨房”,在我市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流动性强、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和没有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确实存在,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此种经营业态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的难点。

  今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各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力保“流动厨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县市区为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流动厨房”的经营者(负责人或厨师)及其服务人员进行摸底登记造册,纳入管理。

  定期组织“流动厨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督促其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集体聚餐(指村民红白喜事的“农家宴会”)加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承担聚餐加工工作。

  对“流动厨房”餐饮加工设备、设施、食品储存、原料采购渠道、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餐饮具保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流动厨房”从业,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严格行业准入。

  建立农村聚餐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加强聚餐现场监管和突击检查力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起覆盖县(区)、乡(镇)、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网络,完善农村集体聚餐事前、事后监管机制,切实有效防范餐饮事故发生。市政协委员闫方、刘东安对答复较为满意。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孙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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