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补助不合理?莘县卫计局:依据文件考核发放
本报讯 近日,有读者在聊城日报党报民生热线留言反映,莘县卫计局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经费发放不透明。该读者称:“莘县卫生局说乡医补助发了,发哪里了?我们一年忙到头,可是啥补助都没领过,卫计局你说发了,有本事公布出来,看看都发到谁手里了。”
该读者提到的“莘县卫生局说乡医补助发了”缘于本报之前接到的一条热线。近日,聊城日报党报民生热线接到莘县一读者反映,该县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各乡镇差别很大,不知道依据什么标准。记者向莘县卫计局主管此事的基妇科进行咨询。莘县卫计局回复称,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经费发放方法依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2〕3号)文件对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在绩效考核后结算,标准为综合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依据此文件,2014年各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古城镇卫生院、张鲁镇卫生院发放公共卫生经费均为8元左右。目前,莘亭镇卫生院已发放公共卫生经费人均4.9元,待1月底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完成后,再次发放公共卫生经费。
该读者在看到莘县卫计局的回复之后表示质疑,称他是莘亭镇的,目前并没有领到公共卫生经费,至于这个补贴怎么发,有什么依据,上级部门也没有解释过,更没有见过考核表。据他所知,东鲁街道乡村医生也没有领到公共卫生经费。而据莘亭镇另一位乡村医生介绍,去年7月份,乡镇卫生院问他们要了一张照片,说是办手续,要发补贴,至于什么补贴不是很清楚,但至今没有发放过。
针对该读者的问题,记者再次联系了莘县卫计局,莘县卫计局对此解释称,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经费发放方法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绩效考核,依据文件要求,没有参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不允许给予拨付公共卫生经费。莘县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此文件执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共卫生经费。至于另外一位乡村医生提到的交照片和表格事情,是全省范围乡村医生摸底调查,并没有提到给乡村医生发放补助。莘县卫计局相关负责人称,该读者如仍有疑问,可与该局基妇科直接进行联系。
(记者 蒲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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