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跟踪
发布:2014-12-22 13:55:1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跟踪制度。案件结案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与各基层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沟通反馈,了解后续审情况和审判结果,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
据了解,该制度适用范围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跟踪联络对象为各基层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跟踪应遵循及时、全面、真实原则,实现跟踪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跟踪内容有:立案情况,了解案件在仲裁结案后,当事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被诉主体答辩情况。审判结果,了解查明事实、证据采用、法律依据和审判结果。其他情况,当事人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调解或和解、诉讼中止或终结等情况。跟踪流程:采用首席仲裁员负责制,由首席仲裁员在案件裁决送达后,通过各基层人民法院了解案件立案、裁判情况。
(刘云菲 林鑫)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 分户计量”进小区一年就停了
- 聊城重点项目菜单式服务制度成绩斐然
- 聊城:监控底下 “保安男”大方窃走自行车
- 全国健身气功大赛聊城4选手获佳绩
- 山东奖励减排和环境改善先进市 聊城获环境管理奖
- 市人大集中学习 汪文耀参加
- 校车新国标征集意见结束 聊城车企技术没难度成本有压力
- 室温不达标 家里的暖气啥时候能热起来?
- 聊城:南水北调5处路桥工程将在6月底建设完成
- 聊城男子与人合租 女友被舍友强奸
- 我市制定农村供水维修资金细则部分水费可作维修资金
- 聊城:抓拍超速“躲猫猫” 流动抓拍被疑“钓鱼执法”
- 迎“八一” 聊城备战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 聊城启动14个棚户区搬迁改造 拆迁面积137万平方米
- 聊城县级党政班子向县纪委全会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