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14家合作社拟被推荐为国家示范社
发布:2014-6-14 16:50:4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从省农业厅网站了解到,按照《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农民合作社省级及国家示范社通知》要求,经各地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以及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审定,全省666家农民合作社和37家用水组织,拟申报为国家示范社和国家用水示范组织;全省193家农民合作社和20家用水组织拟评为2014年省级示范社和省级用水示范组织。省农业厅已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其中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葫芦生产专业合作社、阳谷先运辣椒专业合作社、山东鑫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莘县)、茌平县鑫岳生态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冠县广义灵芝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唐县紫霞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4家合作社拟申报为国家示范社和国家用水示范组织。
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聊城市东昌府区宏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临清市康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6个合作社拟评为2014年省级示范社和省级用水示范组织。
(记者 徐娇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