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已婚男子与人同居获刑十个月
发布:2014-6-10 17:44:5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中年男子许某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近日,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许某与马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一子,许某甲自2007年冬季,在未解除与马某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多次长时间离家外出,分别在茌平县、东昌府区及阳谷县的宾馆等地,与乔某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并于2011年生育一子。2013马某以许某涉嫌重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徐娇冉 通讯员 杨金坤)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 聊城:一村民酒后逆行 两幼儿被撞上不归路
- 东昌府区困难群众春节将获一次性补贴
- 聊城市委办公室集中上党课 蔡同民作专题报告
- 聊城:K28路公交线路将于近期开通
- 4月聊城“蓝天白云”天数同比改善幅度全省第三
- “正月不理发”旧俗渐成老黄历
- 聊城面向社会征集小型戏剧作品
- 省委宣讲团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在聊城举行
- 聊城:消夏文艺晚会频频“亮相” 添彩幸福水城
- 聊城:蚕丝被价格不菲 消费者少人问津
- 聊城:帮工深夜盗窃名贵水果1700斤 监控拍下作案过程
- 聊城深化打霸治痞行动 营造“打霸治痞、人人有责”氛围
- 聊城人民的好朋友美国人牧琳爱博士逝世
- 聊城22名贫困学生每月将领到101元爱心助学金
- 聊城:谁动了我的公交卡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