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当幌子专骗保证金服装费
发布:2014-2-28 8:08:0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或者劳务中介收取岗位保证金、服装费等费用时,求职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这很有可能是骗局。民警提示,春节过后,求职务工的人员陆续增多,一些非法职介机构或个人利用部分务工人员求职心切之机,以虚构单位名义,利用招聘的幌子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受害人王先生家住阳谷县七级镇,春节过后,他通过网络看到一则招聘信息,聊城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招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先生坐车来到聊城并顺利找到了公司在汽车站附近设立的招工处,招工处工作人员让王先生填了许多表格,招工程序给人得感觉公司挺“正规”。
招工处的人通知于2月20日王先生去公司报到上班。办完录用手续后,招工处工作人员接着说道:“为了确保招聘岗位录取的新员工不流失。公司规定新招聘录取的员工需缴纳500元的岗位保证金及购买统一的工作服的服装费共计600元。保证金在员工按时报到上岗后返还。”王先生听到后有所迟疑。
“公司也是没有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再说了公司到时肯定会退还给你,不会赖账”在招工处人员的劝说下,王先生就缴纳了600元钱的保证金和服装费。回家等待的几天里王先生也没有接到电话通知上班,就赶回招工处查看,发现,招工处已经没有了人。
经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求职者,求职一定要上正轨的劳务市场和人才招聘会,对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获取的求职信息一定注意甄别比对,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安机关将强化与劳动、市场管理、网络监管等部门对劳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强化信息研判和案件串并,力争抓获一批犯罪分子,震慑此类犯罪。
(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冯振宇 刘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