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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50名农民工被欠薪拖住一年多

发布:2013-11-28 19:05: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从去年7月份至今,老谢和工友们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他和工友一直待在工地里,讨要他们的工钱。

  老谢今年45岁,是一名钢筋工人,去年7月份从家乡重庆来到聊城,参与聊城市滦河路某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本想着在外打工,挣些钱养家糊口,可是工程却迟迟未开工,他和40多位工友的血汗钱至今没有拿到。

  老谢说,后来工人们打听得知,这个工程是违法工程,“我们听到后心都凉透了,农民工出来打工都是要养家糊口的,拿不到钱我们没脸回家”。

  农民工项目不开工不给工钱 愁得吃不下饭

  老谢说,去年7月份他跟随劳务公司来到聊城某新建住宅小区干活,但由于工程迟迟不开工,50名农民工看不到希望,几次提出走人去找其他的活干,“老板一再说马上就开工,我们没活干的时候按日工给我们算钱,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12年的春节,到我们回家时只领到了回家的路费”。

  据了解,这50名农民工大部分都是来自外省。老谢说,过年回家之前他们曾要求劳务公司发放工资,但是被劳务公司经理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劳务公司说资金已全部投入到工程当中,等过年后工地开了工,拖欠的工资一起发放。我们回去就待了10天,正月初八就又赶回聊城,等着工程开工。”

  但是,老谢他们一直等到今年3月底,还是看不到工地开工的迹象。“我们再也等不起了,去找劳务公司老板要求结算工资走人,老板说工地马上就要开工了,并让我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还拿出了建筑公司对劳务公司的承诺书让我们看,我们又一次相信了。”

  据老谢介绍,在等待工程开工的时间里,劳务公司每个月只能先支付每位工人600多元钱的生活费,由于长时间没有拿到工钱,好多工人愁得都吃不下饭。

  老谢拿出一本工资表,从工资表的明细来看,从去年7月到今年10月份,平均每名工人的日薪约为150元,月工资从3000元到5000多元不等。“拖到现在,平均每名工人应该拿6万多元。”老谢说,这份工资表是他们从劳务公司处拿到的,不过,记者就此事询问劳务公司法人代表谢经理,他并不知情:“这份工资表我不清楚他们是从哪里拿到的,工资表的内容也没有经我审核。”

  劳务公司施工项目属违建 为留工人损失数百万

  11月22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这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现场看到,一处塔吊孤零零地竖在工地上,槽已经挖好,挖出的土被堆在工地一角,20余亩的工地上空无一人。而就在施工现场西侧的另一处在建工程,工地上的工人都在热火朝天地忙活着,塔吊也在正常工作,与之相比,前者更显冷清。

  随后,在大门口西侧的一间活动板房内记者看到,开发商法人代表、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和劳务公司的法人代表正在商议,三方矛盾的焦点是工程的开工时间问题。

  劳务公司法人谢先生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工程开工之后,不久就被贴了封条, 聊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项目属于违法在建工程。

  “开发商不能提供任何开发手续,那次被贴了封条之后,过了几天,就被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揭了下来,要求继续开工,可是刚刚干了10天左右,就又被查了。”法人代表谢先生表示,开发商和建筑公司几次向他们承诺,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开发资质,并且每次停工后都告诉他们会尽快开工。

  “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当初签了合同,由于50名工人都是劳务公司聘用的,为了留住这些工人,我们也给他们做了承诺,即使不开工,也按照每个月30个工作日结算工钱。但是由于迟迟不开工,我们只能每个月付给工人一些基本的生活费,即使这样,开支也是巨大的,从去年到现在,我们劳务公司已经搭进去了几百万。”谢先生说。

  建筑公司承认违反协议规定 导致工期一再延误

  在这间活动板房里的办公桌上,记者见到了这份“公司内部协议书”,甲方是建筑公司,乙方为劳务公司,协议书最后一页有甲乙双方法人的签字及公司盖章。在协议书中,其中第三条第七款说明,“甲方负责工程建设中相关事项的协调办理。如因甲方工程没做到位,而引起工程停工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在这份协议书下面,就是老谢提到的那份“承诺书”,时间是2012年12月15日。建筑公司承认“违反了协议书的规定,导致工期一再被延误,你公司(劳务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的建设施工。保证本月(2012年12月31日前)能正常开工建设,如到时再不能开工,我单位将赔偿贵公司自2012年7月9日起至实际开工日止的每天损失5000元整,如到2012年12月31日仍因各种原因无法开工的,我单位将赔偿给贵公司1#、2#楼总造价5%的工程款”。

  记者注意到,还有另一份“承诺书”,时间是今年的3月16日。建筑公司承诺2天内,负责解决50人的民工生活费,借民工生活费十万元,并自3月20日起,每周负责借支民工生活费3万元,另外,如果3月30日仍不能保证进场施工,将支付第一份承诺书总金额2倍的赔偿。

  不过劳务公司的谢先生表示,建筑公司一再违约,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一个也没有做到。

  截止到目前,开发商、建筑商和劳务公司的法人代表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谈判没有实质进展,开发商只是表示“会尽快恢复开工”。

  开发项目手续不全 农民工无合同造成维权难

  据聊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审查了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对方无法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明,也没有法人代表,他们只得按规定将该工程停掉。对于农民工的工资追讨问题,聊城开发区建设局清欠办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并不很容易解决,现正考虑向他们发放部分救济金。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殷志强律师表示,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像老谢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劳资双方有不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就给双方留下了隐患,工人的欠薪追讨没有凭证。不过建筑行业有其特殊性,小包工头的欠条可以当作拖欠工资的证据,但是这样的证据老谢还是无法提供,“我们没有欠条,只有那份工资表”。

  “劳动者在务工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不然会给自己的维权带来更大的难度。”殷志强律师表示。

  (记者 张承斌 见习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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