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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聊城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2014-1-11 0:18:4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月9日下午,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案件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件,监督撤销案件158件,追捕追诉358人,其中61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阳谷县检察院追捕的抢劫、盗窃案犯王振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2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1件。临清市教育局人事科原副科长张立志一审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经检察机关抗诉,二审以贪污罪被改判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全市8个基层检察院全部成立刑事执行检察局,认真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纠正各类监管活动违法87件次。稳步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纠正脱管、漏管等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55人次。大力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全市连续13年无超期羁押,维护了正常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立查公安、司法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0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加大对裁判不公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抗诉、提请抗诉81件,办理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96件。积极拓展公权力监督的新途径,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6件,办结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9件,执行标的3800余万元。加强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弱势群体利益案件的监督,办理督促和支持起诉案件64件,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记者 赵宗锋 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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