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明年起食品包装须明示8类过敏原 购物时别光看保质期

发布:2012-11-21 11:32:2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超市买回零食,食用后却发生过敏现象;查看包装,却弄不清自己到底对什么过敏;即使知道自己对哪种物质过敏,也常因食品包装上没有明示而发生意外。生活中,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明年起,消费者的担心有望大大降低。我国将强制执行包装标示过敏原,在配料表中或临近位置进行提示。

    花生大豆等致敏物质须进行提示

    早在今年4月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就开始实施。与以往规定相比,《通则》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

    因为是推荐性要求,很多在售食品外装上并没有增加过敏原一项。2013年开始强制执行的包装标示过敏原,是根据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执行的,其中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在致敏物质中明确提出: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在售食品多未进行过敏原标注

    记者走访城区一些超市,发现食品外包装上标明是信息多为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配料等,很多不见过敏原提示。
    在城区某大型超市,记者仔细浏览了膨化食品区、冲调食品区、方便食品区等,只有极少数食品对过敏原进行了标注,如某品牌夹心饼干,配料栏下方标出这样的过敏原信息:含有小麦、大豆。
    在该超市进口食品专区,记者看到多数食品包装上的信息为外文,难以读懂。部分食品在包装上贴出中文信息,简单介绍了配料、产地等,部分对过敏原进行了提示,但过敏提示用词含糊,标注不规范。更让人担心的是,很多儿童食品上对过敏原的提示做得非常不到位。

    食品上的过敏原提示很有必要

    虽然大部分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包装上的过敏原提示,但是被问到食品包装标注过敏原提示是否必要时,消费者普遍感到很有必要。

    “有这种提示当然是好事,买东西时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有哪些潜在的影响,不至于等到产生过敏反应了才知道。”市民王先生说。

    刚做妈妈的市民刘女士则认为,过敏原提示对保护儿童饮食安全十分有必要。“如果孩子出现过敏反应,家长就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过敏,在以后的食品选择上做到有的放矢。”

    提高安全意识 关注食品配料

    据悉,我国儿童的食物过敏原集中在鸡蛋和牛奶上,而成人的过敏原则比较广,有对海鲜、坚果过敏的,有对油料作物过敏的,还有对食品中添加的防腐剂、色素过敏的。因为缺乏过敏原提示,消费者很容易疏忽这些经过加工的食品中含有的过敏原。

    智翔律师事务所贾律师介绍,目前,对于食物过敏原在食品包装上的明示,还没有引起社会足够重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这方面的内容还有所缺失。贾律师建议,在相关规定尚未完善之前,消费者要提高安全意识,主动关注食品标签上的配料,避免食用含有过敏原的食物,这样才能对自己的健康负责。(聊城晚报记者)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