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南湖新城保障房租金标准核定
发布:2013-12-30 22:48:4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聊城市物价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批了南湖新城保障住房租金标准。
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市政府在南湖新城小区回购了256套高层保障住房。市物价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核批其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20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90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6.30元。以上标准都包含物业服务费。
市物价部门同时要求廉租住房管理单位在执行前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据介绍,批复标准自2014年 1月1日起执行。
(张兴国 邢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