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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55%

发布:2013-11-29 14:08:5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晚报记者从签约仪式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市民政工作得到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社区建设和村(居)自治全面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1.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55%

  我市城乡救助标准逐年提高。目前,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10元至350元,补助水平196元,低保人数3.4万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200元,补助水平130元,低保人数17.2万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55%,大部分县(市、区)年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

  2.3.2亿元建设41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健全完善了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4100元,集中供养工作经费为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302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3%。投入建设资金3.2亿元,建设41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32处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一级院。目前,已有30处敬老院达到“幸福敬老院”标准。“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活动,全市共帮扶困难家庭16039户。

  3.今年已新增养老床位5520张

  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已完成新增养老床位任务5520张(含农村幸福院床位2400张),新建社会养老机构7处、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11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6处、农村幸福院160处。

  4.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费

  聊城市建设了高标准的市儿童福利院,已入住孤残儿童160余人。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孤儿生活费不断提高,目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

  5.今年全市已募集慈善资金7325万元

  今年1月至10月份,福利彩票销售3.68亿元,增幅4.3%。相继开展了“爱心送温暖”“福彩关爱学子、爱心成就梦想”等公益活动。慈善组织实现城乡全覆盖,今年全市已募集慈善资金7325万元,有效促进了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先后开展了“朝阳助学”“复明工程”等一系列活动。

  6.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达到8872元

  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并实现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达到8872元,进藏士兵、立功受奖士兵加发部分足额兑现;全市4961座零散烈士墓全部实现集中管理;建立健全复退军人慢性病防治网和精神病防治网络,优抚对象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起付线减少100元;积极开展光荣院轮养活动,年轮养人数达400余人次。

(记者 王文波 通讯员 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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