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个项目获1.5亿“一圈一带”专项资金
本报讯 2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2013年“一圈一带”建设专项资金聊城市切块资金扶持项目确定,全市27个社会事业项目通过审核,其中职业教育、规划设计费作为重点扶持项目获得财政补助超过1亿元,而27个项目总计获得省级财政补助1.5亿元。
全市27个社会事业项目是各县(市、区)自行申报后经市相关部门筛选确定的,除开发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至少申报1个项目,最多申报3个项目。
全省纳入“一圈一带”规划的10个市,除济南获得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外,其他9市(淄博、枣庄、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菏泽)均获得1.5亿元。
这些通过审核的项目包括4大类: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及修编项目、职业教育项目、旅游规划编制及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中,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及修编项目包括5个小项目:聊城市城市规划,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规划,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清市城镇发展规划及四个专项规划,冠县城市总体规划、冠县城市绿地体系专项规划、冠县城镇化发展规划、冠县清泉河三期景观详细规划设计,莘县城市总体规划、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府前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以上5个项目分别获得财政补助2400万元、2000万元、275万元、275万元、275万元,总计5225万元,专项资金用途均为规划设计费。
职业教育项目包括2个小项目: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车间建设项目,分别获得财政补助50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75万元,总计5075万元。
旅游规划编制及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包括14个小项目,其中,东阿艾山景区乡村游相关基础设施,获得财政补助300万元;武训纪念馆整治保护工程项目(冠县),获得财政补助300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龙山运河风景区建设项目(临清),获得财政补助300万元;中国圆铃大枣生态项目(茌平),获得财政补助255万元;南湖湿地公园“农家乐”建设项目(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获得财政补助500万元;姜堤乐园温泉及乡村美食一条街,获得财政补助500万元;鲁台书画交流基地及双海湖生态书画公园,获财政补助200万元,用于双海湖公园景观基础设施及绿化建设工程;鱼丘湖水生态建设与改善项目(高唐),获得财政补助100万元;东昌府区沙镇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补助130万元;东昌府区堂邑镇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获得170万元;莘县红庙红色文化民俗风情观光基地,获得财政补助15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农业观光采摘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补助150万元;郓哥梨园休闲农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阳谷),获得财政补助120万元;生态休闲农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补助130万元。
以上14个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总计3305万元。
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6个小项目,其中,东阿经济开发区管网工程项目,获得财政补助275万元,全部用于供热管网的铺设;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获得财政补助200万元;东昌府区轴承保持器产业集群园区道路改造项目,获得财政补助75万元;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补助325万元;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补助320万元,用于园区内交通、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园及园区饮用水净化工程项目(高唐),获得财政补助200万元。
以上6个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总计1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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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巿15项目申报生态节能资金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下发的《2013年蓝黄“两区”和“一圈一带”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聊城申报了15个项目,申请生态环保、节能减排项目扶持资金。
据了解,《申报指南》规定的扶持范围包括生态环保项目:“两区”和“一圈一带”《规划》确定的海岸线修复整治、湿地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项目;节能减排项目:节能装备制造及技术应用,节约和替代煤炭等节能改造工程,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生态环保、节能减排项目扶持资金总规模为6.32亿元。其中“两区”资金1.82亿元,“一圈一带”资金分别为2亿元和2.5亿元。全部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相关领域项目建设,且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全省各地以市为单位进行申报,根据各市行政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县区数等,省里划分了三类申报区域,实行总量控制。其中,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等市每市限报20个项目;淄博、枣庄、东营、泰安、聊城、滨州、菏泽等市每市限报15个项目;威海、日照、莱芜等市每市限报10个项目。省财政直管县提报的项目个数,原则上不低于所在市所辖县的平均数。
根据限报15个项目的情况,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筛选,选出了15个具有全省竞争力的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典范项目,全部为企业。
申报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扶持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是固定资产贷款,而且还要满足以下条件:单位为各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企业存续期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在本申报指南下达前已经主管部门合规批准,土地或海域、环保、规划等手续完备,符合安全、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预期效益好;申报项目3年内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
目前,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扶持专项资金的项目正在评审中。
(记者 林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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