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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学生装的产品质量

发布:2013-5-8 13:38:5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近日,媒体曝光的上海“毒校服”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消除学生装质量安全隐患,自2013年开始,全省范围内学生装均须配有“山东省学生装监制标识”。

    根据我省近3年学生装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为60%。虽然未发现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偶氮染料)纤维含量超标的现象,但学生装产品质量存在的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和产品标识不合格等问题十分突出。

    聊城市教育局要求,学生装须经由具备“山东省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组织生产,如有违反,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备的面辅科进货验证台账制度,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学生装的产品质量。

    所有学校在订制学生装时必须与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此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备查。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聊城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市纤检所)按照规定负责对进入学校的学生装成衣进行抽查,如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得对学生发放,一律督促相关学校作退货处理,并依法追究生产企业责任。

    市纤检所充分利用定检、监督抽查等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手段,加强对面辅料及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健康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产品标识问题,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将发现的学生装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告公布,及时上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汇总后统一向省教育厅反馈,由省教育厅对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山东省学生装监制标识”采用严格防伪技术,学生或学生家长可通过拨打免费电话或登录网站辨别其真伪。如发现假冒标识或学生装未配此标识,可以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31-86428573),教育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  

(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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