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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镇计生办不予盖章?回应:不存在此情况

发布:2013-6-24 17:26:0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6月19日,一读者在党报民生热线留言反映,他曾经是阿城镇一名教师,2001年任教、2003年离教,后来去深圳打工并超生一孩子,回到阿城后已交齐社会抚养费并办理手续。现在要办理教师任聘手续,需要计生办盖章,但计生办以超生为由不给盖。

    记者随即就此事咨询了阳谷县阿城镇计生办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办理教师任聘手续需公安部门出具是否有违法犯罪的记录,需计生部门出具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说明,计生办会按照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予以填写出示,不存在不予盖章的情况。而进行审核是否予以办理手续的是教育部门。

    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该读者,该读者第二天就去阿城镇计生办办理此事,计生办工作人员如实将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填写,读者表示非常满意。

(记者 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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