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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区清理整治报刊售货亭 3月21日前一律进小区

发布:2013-3-14 10:01:42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3月11日至21日,为进一步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对道路两侧各类亭体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清理,城区所有报刊亭、售货亭不再占用城市道路,一律进行规范设立,一律进小区经营。 

    近期,聊城城区报刊亭、售货亭剧增,仅道路两侧就达200多个,其占压人行道、破坏绿地,超范围经营、亭外经营,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损害了城市的形象、降低了城市的品位,群众反映强烈。

    据统计,截至去年8月,城区现有报刊亭208处,其中邮政报刊亭138处,市政便民服务亭36处、个人自建报亭7处,便民公厕22处,中天广告报刊亭2处,水城集团报刊亭3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全面清理长期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的报刊亭、售货亭。

    本次整治活动自3月11日开始,3月21日结束,整治区域为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城区道路。其中,东至东新外环,南至南新外环,北至北新外环,西至聊莘路以及城区主要出入口。整治对象为报刊亭、售货亭等各类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亭体。3月16日至3月18日,各产权单位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清理工作,将报刊亭全部拆除搬离,不得占压城区主次干道和人行道,一律在居民小区内设置。清理完毕后,产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设置方案,统一报市规划局审批。交警岗亭、部分公益性亭体暂时予以保留。

    3月19日至3月20日,各产权单位逾期没有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报刊亭,由市执法局实施强制取缔,同时予以暂扣,对不服从管理的报刊亭经营者,由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按实施方案要求搬移、拆除的违规经营户,由工商、公安等部门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或依法处理。

    3月21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城区报刊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由市政府进行约谈,必要时给予曝光。(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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