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将逐步取消
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按照《意见》规定,聊城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在高中推行选课走班教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实行等级呈现和多次考试,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这一系列的改革,将进一步完善聊城基础教育发展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教学改革:
高中推行选课走班教学
体育教学提倡“自助餐”模式
尊重学生差异,实施分层教学,在高中推行选课走班教学。丰富高中选修课,加强选修课程的管理,扩大选修学分在高中毕业学分中的比重。
普通高中要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尽可能多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对课程多样性、个性化的选择需求,为学生的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
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拓展学生学习空间,促进其自主个性化发展。
注重学生身心特点,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年级间、学段间课程内容、运动项目相互衔接,同类兴趣相对聚集,因地制宜,因校而异,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
加强艺术课教学,实施艺术教育普及计划,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审美情操,提高学生的艺术欣赏能力和人文素养。
争取到2018年,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和体育、艺术器材达到规定标准,并通过公开招聘、城乡教师交流等方式,逐步配足配齐中小学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提倡“自助餐”模式体育教学,因地制宜组织课外体育小组、社团训练,学校要根据学生人数选择若干项体育项目,在全校普及推广,形成学校传统特色。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逐步形成校、县、市三级的“七大联赛”活动机制。
加强学校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积极创办足球特色学校。让每名学生在小学、初中期间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并在高中阶段得以巩固提高。
义务教育学校要有1处固定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确保初中在校生毕业前都要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实践基地培训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小学、初中阶段各开展一周的实践基地培训活动。
实践基地属于义务教育学校,实践基地及其教职工与义务教育学校及其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考试:
初中学考逐步实行多次考试
语数外地理生物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实行等级呈现和多次考试,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结果以A、B、C、D等级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现,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科目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品德养成、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为主要内容,坚持要素多元、形式多样、素质导向、程序科学原则,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结果公平公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实行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办法,自2015年起,各县(市、区)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以后逐年提高。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服务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2015年,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初中毕业生从网上填报高中段志愿,促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数量大体相当。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设置户籍片区与学区的对应,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新建学校推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制设置。
校长队伍:
中小学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
将逐步取消
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学习试点市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经验,逐步取消中小学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建立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建立地方党委管理、组织部门牵头、教育部门参与组织实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方向的校长选聘机制。校长聘期内进行学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
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制度,通过现职优秀副校级干部过渡、优秀中层干部公开选拔等方式,将具备校长资格的后备人才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管理。
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学习培训、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的管理。
建立并实施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校长(包括其他校级领导)一届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2届。特别优秀的特级校长,经批准后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延长退休年龄。
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现县域内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进一步简政放权,削减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扩大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评价权,在绩效工资、优秀教师激励等方面的分配权,在内部机构设置、课程开发、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管理权。
教师队伍:
推进“县管校聘”改革
逐步撤销乡镇联合校
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在核定的编制内,配足配齐教师,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适当增加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探索建立动态的岗位管理机制。
为减少管理层级,促进学校自主创新发展,进一步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条件成熟的县(市、区)要逐步撤销乡镇联合校。
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评先树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农村学校在学校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名校长、名教师和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倾斜。
落实教师机动编制政策,以县为单位核定机动编制,并确保用于农村急需学科教师。探索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教师交流轮岗的途径和办法。
创新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与国内重点师范大学合作培养培训教师,依托聊城大学采取校地共建、共用、共管等方式建设市级教师培训基地。
完善幼师专业招生办法,实行幼师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扩大幼师专业定向培养计划。
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强化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将修满规定学分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职称评聘的基本条件。
评价制度:
建立教育精准化评价制度
监测和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以抽样的方法对县域内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艺术素养,及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家庭教育等进行县域教育质量综合监测;与聊城大学合作,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行为和学校管理水平进行指导和评价;与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合作,对县域内学校节假日放假、考试安排、作业量、有偿补课、到校时间、教辅材料等进行电话调查;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监测和评价结果及时向学校和社会公布,为中小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提供科学指导,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同时,改革教师评价制度,严禁单纯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师。基本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将教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树优、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改革学生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定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定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
(记者 刘敏 通讯员 蔡磊 朱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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