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临清两花季少年为情互殴 致一方受伤住院
发布:2014-8-30 8:28:2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临清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未成年人互殴案件:已辍学的周某某与几个在校中学生互殴,被打成轻伤后,为索要民事赔偿诉至法院,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已辍学的周某某与某中学女学生谈恋爱,该学校的初二年级学生马某某也想与此女生交往,并多次纠缠此女生。周某某听说后,去学校门口找马某某。马某某害怕周某某找自己麻烦,于是纠集几个同学在校门口附近一胡同口等候周某某。双方见面后,马某某的其中一同学赵某某就前去拽周某某的衣服,周某某情急之下拿起板砖砸向了赵某某的头。随后,马某某的其他同学群拥而上,双方厮打起来,致使周某某受伤住院。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最初,双方家长互不相让,调解未果。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临清市人民法院合议庭坚持继续调解,多次与原、被告双方家长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原告方如愿以偿拿到了14000元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