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学生捅伤同学 法院圆桌审判挽救少年犯
发布:2015-8-27 10:47:40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大众网聊城8月27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王希玉 李彬 张丽芬)阳谷一名高一学生因琐事将同班同学用刀捅成重伤。鉴于该名同学还是未成年人,为依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阳谷县人民法院以"圆桌审判"形式审结了该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小华是阳谷县阿城镇某村人,原系阳谷某中学高一学生。2014年10月27日,在教室内,小华因琐事与同班同学小强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小华持陶瓷刀捅向小强,致使小强升结肠全层破裂,经鉴定属重伤二级。
经查:小华,2000年1月15日出生,打架捅伤小强时还是不满15周岁的高中生。鉴于小华还是未成年人,该院遂决定对其适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公法介绍,"圆桌审判"是指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用圆形或椭圆形的审判桌代替传统的法庭设置模式,审判组织成员与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处于同一桌面,庭审形式不像是法庭,倒像是在开"家庭会议",是一种更为有效地进行庭审及教育矫治的审判模式。
"我当时一时冲动,也不懂法律,事后我很后悔,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尤其是要好好学习法律,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小华低着头、流着泪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教育感化等程序,该案庭审结束。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该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魏武说,实施"圆桌审判"的目的,在于缓和庭审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形成教育合力,促使失足少年真诚悔过。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适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结未成年人案件2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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