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民6万现金银行存三年 取钱时竟发现错买了保险
发布:2015-7-31 13:20: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一些市民去金融机构办理存款,偶尔会遭遇存单变保单的情况,近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
家住在茌平县洪屯乡的李女士今年53岁,2010年3月,她带着6万元现金到兴华路某银行存款,某银行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款新推出的存款业务,称此项业务五年期,存款利息4.5%至5%,比普通存款利息高出很多,而且还赠送人身保险。李女士想既能获得高利自也能得到保险,当场就签合同定下了一款期限五年的产品。2015年3月,李女士拿着存单来到该银行准备取钱时,柜台的工作人员说她存的是一款保险产品,存款利息要按现在的3%结算,给出的钱远远低于当时3.6%的银行利息,相差将近3000元。李女士多次与银行进行沟通,并要求按照银行当年的利率进行结算未果,无奈投诉到市消协。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马上到银行进行调查。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银行承诺全额退还李女士6万元本金,5年期存款利息按3.6%结算。
(记者 秦臻 通讯员 张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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