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相关许可 聊城查处“专车”非法营运
发布:2015-7-3 14:32:5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6月30日,针对聊城市部分汽车租赁公司与滴滴公司开展合作,在我市招募“专车”车主一事,市交通局运管处负责人表示,滴滴专车所招募的私家车等均未取得相关许可,其从事专车营运系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处车主最高10万元罚款。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安全,不要乘坐滴滴专车。
“专车”是近年来兴起的新事物。近期,我市两家汽车租赁公司与滴滴公司开展合作,在我市招募私家车“专车”车主。对此,市交通局运管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国家交通运输部出租行业改革方案前,为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将依照既有法规,维护原有业态环境。无论是使用租赁公司车辆,还是使用私家车做为专车服务,只要未取得相应的客运出租许可均属违法经营。参与经营的社会车辆将按照非法运营进行查处,对这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的经营行为,将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最高处10万元的罚款。
我市交通局运管处提醒广大市民,出租车行业有严格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车辆技术性能以及所购买的各种保险都有严格的要求。而专车对其招募的租赁公司车辆、私家车及驾驶员要求较低,仅对车龄和驾龄作出要求,不具备客运资质。另外专车发展较早的大、中城市,专车驾驶员伤害乘客案例时有发生,为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乘车安全,建议市民不要乘坐所谓的“专车”。
(记者 吕 磊 苑莘 通讯员 曹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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