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青年订婚后同居 产生矛盾分手因彩礼闹上法庭
发布:2015-6-6 8:30:4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6月4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潘辉 武素芳) 订婚后未领结婚证同居在一起,两人后又因各种矛盾闹着要分手,而此时双方却因彩礼闹上法庭。日前,东昌府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决女方返还彩礼现金10800元。
结婚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小周与小李经媒人介绍认识,俩人接触一段时间后,随之订婚便生活在一起。但后来因为各种矛盾,小周发现自己与被告小李没有共同语言,不宜再与小李谈婚论嫁,遂与小李协商返还彩礼事宜,但小李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
东昌府区法院经审理查明:俩人订婚时,按照风俗习惯,小周支付小李彩礼40000元,被告返还给原告4000元,小周支出部分酒席和烟酒糖等费用,小李的父母及其亲属给付小周部分改口费,小李的父母及亲属也给付小周部分改口费。
东昌府区法院认为:小周与小李在订婚时,小周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被告小李的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因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同居生活一段时间,故被告小李应酌情返还原告小周部分彩礼,本院酌定按(40000-4000元)×30%=10800元为宜。小周主张的改口费、置办酒席等的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主张的改口费、见面礼,亦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小李返还原告小周彩礼现金10800元。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 节后途中车上扒窃案多发 提醒:扒手通常不是“独行侠”
- 聊城优秀青年张昭入选山东省2011年度“青年榜样”
- 林峰海参加东昌府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确保第二战役取得全胜
- “捡钱”诈骗故伎重演 聊城一老人被骗千元
- 聊城举办系列庆祝活动喜迎“三八”妇女节
- 冠县扎实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
- 郭树清: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
- 高唐房庙村村北小河边 谁丢弃了8头病死猪?
- 聊城下发冬季建筑工程施工意见 不备案不得冬期施工
- 林峰海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要求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顺利开展
- 聊城古城筹建35处博物馆 集聚文化气息
- 打造亮点提升形象 东昌府背街小巷换新颜
- 聊城12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10亿元
- 重庆一男子在聊被两位女士“软禁”
- 东阿一小区住宅楼前现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