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记者进行敲诈勒索 最终获刑八个月
发布:2014-11-26 10:58:3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当今社会,骗子越来越多,行骗手段也是五花八门。临清一男子持假证件冒充记者,以曝光不利情况为由进行敲诈勒索。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将其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驾驶着一辆别克黑色轿车,携带摄像机、电脑等专业工具,并持有“中国网络电视法律援助网新闻工作证”等证件,黄某对外谎称自己是记者身份。乍一看这些装备,不少人会以为黄某是正规的新闻记者,其实“新闻工作证”是黄某在网上购买的假证件,冒充新闻记者以曝光不利事件为由,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财物。
黄某一直认为记者是个不错的职业,可以曝光一些企业的不利新闻事件,从中获取不义之财。于是,他便想到了冒充记者的歪点子。近日,黄某伙同他人到河北省馆陶县政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环保检测不达标准备对其予以曝光为由,勒索现金5000元。
尝到甜头的他没有罢休,继续对他人敲诈行骗。其后,黄某带着专业工具和一列假证件再次到临清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一村庄询问村民有关拆迁情况时,被该办事处干部扭送至临清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黄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黄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临清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将其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记者 李夏青 通讯员 宋晓 王雪鹏 王娟)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 聊城辽河路一轿车撞树
- 微博直播聊城网络春晚 网友纷纷留言期待正式播出
- 聊城:好奇发条短信,每天接到无数骚扰电话
- “双节”临近,聊城市六大类食品开展专项监测
- 聊城计生部门答复网友质疑 生育二胎后不会强制结扎
- 聊城首例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执行成功 罚款4万上缴国库
- 山东雾霾再升级 9市空气重污染2市达严重污染
- 聊城环保世纪行启动 张同村洪玉振参加
- 聊城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取得无形成果
- 聊城全力护航“双节”食品安全
- 聊城重点项目持续发力30个项目竣工投产
- 聊城中高考期间市区禁止夜间施工 产生噪音可电话求助
- 聊城:公考进入面试人员明起资格审查
- 聊城市专项整治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
- 聊城市2013年度通过行政投诉处理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