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聊城地热、矿泉水井全部安装监控系统
本报讯 8月21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2015年底前,对全市所有开发利用的地热、矿泉水井全部安装远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和计量装置,定期对辖区地热、矿泉水井的开采量、水温、水位及水质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完整的动态监测数据库。
据透露,从即日起到2015年6月底,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秩序。其间对辖区内现有地热、矿泉水井的井口位置、施工单位、水温水量、成井时间、开采时限、用途等开发现状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资源分布、矿业权设置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凡没有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以及申请后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地热、矿泉水开采企业,各县(市)局、各分局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聊城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责令有关责任人撤出设备,封堵井口。拒不封井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2015年底前,对所有开发利用的地热、矿泉水井全部安装远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和计量装置,定期对辖区地热、矿泉水井的开采量、水温、水位及水质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完整的动态监测数据库。今后,凡拒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和计量装置以及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关停。
实行“谁开采谁回灌”制度,地热开采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回灌义务。地热资源的开发应坚持“分层开采、同层回灌、灌采结合”的原则,严禁混层开采,推广一采一灌,鼓励一采多灌,确保全市地热资源的采、补平衡和永续利用。今后,对新建层状热储地热井必须与回灌井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防止资源浪费破坏 严禁乱上地热、矿泉水项目
本报讯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清楚、利用高效、管理到位、环境优美、传承文化、持续利用”为基本要求,切实提升我市地热、矿泉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水平,为“中国温泉之城”的全面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今后,凡新设地热、矿泉水开采项目,必须符合《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聊城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及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勘查或开采活动。严禁乱上地热、矿泉水项目,防止因无序开采造成地热、矿泉水资源浪费破坏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李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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