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临清:车载儿童安全座椅叫好不叫座
发布:2014-8-6 22:57:1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齐鲁网8月5日讯(临清台 张新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自8月1日起,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家长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但是,记者走访发现,对于这一新规的出台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关注,叫好不叫座。
“知道儿童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那样可能对孩子更安全些吧。但是这些年都没用过,孩子也没出现什么问题呀”临清市车主李先生说。“平时出去的话,一般都是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上,或者让孩子自己坐在后座上,扣上安全带不就很安全了嘛”临清市市民匙女士说。持此种观点的群众不在少数。而且,很多家长都认为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没有必要,孩子只用普通安全带就足够了,却不知道孩子使用成人安全带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临清市某汽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王介绍说,“如果机动车按每小时48公里的速度发生碰撞,7公斤的儿童可以产生275公斤的冲击力,相当于平常11袋面粉的重量。像这么大的冲击力,别说是孩子,就是大人也无法控制住,无论是紧急刹车的惯性还是猛烈弹出的安全气囊,都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
儿童乘车安全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就是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能降低婴儿死亡率达70%,降低4至7岁儿童死亡率达59%。据统计,在我国儿童交通意外中,超过四分之三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其中不少是由于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相关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使用不当。因此,为了确实减少儿童乘车不必要的损伤,父母在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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