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聊城城乡低保标准双双提高
发布:2014-2-28 10:46:4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7日,聊城市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会议上总结了2013年民政工作情况,对2014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
聊城晚报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聊城市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75元—310元提高到月人均310元—350元,补助水平达到19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00元,比2013年初确定的目标超出200元,补助水平达到130元。
2014年,聊城市将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遏制低保人数下滑的现象。
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36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全市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60%、农村低保标准的7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3600元提高到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520元提高到3360元,分别达到本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1.4倍。
此次会议上,还对第二批“幸福敬老院”“十佳社区”“全市‘最美民政人’”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幸福敬老院”旨在全面提升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目前,全市53处敬老院已经全部创建为“幸福敬老院”。
(记者 王文波 赵迪 通讯员 张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