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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四万元的货,只卖了两万 爆竹低价甩货仍少人问津

发布:2014-2-17 14:41:1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月14日(正月十五)是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的最后一天,也是允许零售的最后期限。14日,烟花爆竹销售迎来最后一个小高峰,零售商普遍降价甩卖存货。受今年销量不佳影响,不少零售商对明年是否继续从事这一行业持观望态度。2月15日至2月17日为烟花爆竹回购期,届时,未售出的烟花爆竹将由批发商统一回购或者寄存。

  “最后的疯狂” 不赔就卖

  2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山大南路与历山路路口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与13日相比,14日摊前的顾客明显增多了,不时有顾客前来选购。因为是最后一天,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之前有所降低。“卖不完也很麻烦,差不多的价格就都卖掉了,只要不低于进价就成。”摊主范先生说。

  而水屯路灯塔下的零售摊主周先生也在降价甩卖。不少顾客都知道这是最后一天,讲价讲得很厉害。有的顾客能讲到低于进价。“我们的原则是只要不赔钱就卖,卖了总比退回去好呀。”周先生说。

  明年是否卖鞭炮,摊主都称不好说

  虽然已是降价大甩卖,但是对着剩下的存货,摊主们都表示很发愁。范先生说,今年一共进了不到四万元的货,现在只卖了两万多元。而去年进的五万元的货差不多都卖完了。水屯路灯塔下的周先生则称,今年他还剩了三分之一的货。

  至于今年生意是赚还是赔,范先生说现在还不好说。“如果都卖完的话还能赚一点,要是卖不完,就赚不了多少,甚至可能赔本,具体得看回购的情况。去年是按照进价的七折退货,今年继续这样的话就得赔钱。”

  今年销路不好,摊主们也对明年是否还要卖烟花爆竹表示不确定。范先生说,明年是否继续干,得看存货的处理情况。“要是能退回去,那么明年铁定不干了。要是退不回去只能寄存,那明年还得干,得把存货卖完呀。”

  济南市安监局二处李旭东处长表示,由于今年宣传力度大,市民环保意识增强,烟花爆竹的批发量大幅减少,有几家批发商批发量甚至达不到往年的三分之一。而在这种背景下,明年零售商是否会继续减少,目前还不好预测。

  记者从安监局了解到,2月15日至2月17日是烟花爆竹回购期。零售商须将未卖完的烟花爆竹,按照批发时签订的零售协议退还给批发企业。

  据了解,按照规定,回购的产品都不可开箱。批发商回购后,货物将统一在仓库存储,未到保质期的明年可以继续卖,到达保质期的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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