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家过年 家中被小偷“光顾”
春节期间,在市民为新年忙碌的时候,小偷也没闲着,趁一些市民返回老家的时候,“翻墙进屋”,偷盗贵重物品。2月7日,记者从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巡防大队了解到,春节期间,我市城区发生多起偷盗案件。办案民警提示,如果市民长期不在家,最好不要在家中放置大量现金。
市民反映:
回老家过年,家中被小偷“光顾”
一年一度的春节到来时,很多市民离开长期生活的“小家”,返回老家陪父母过年。
然而,当市民不在家的这几天,却可能被小偷惦记上了。小偷破窗入室,偷走市民家中贵重的物品以及现金。
2月7日,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回想起2月5日看到的那一幕依然非常生气。
王女士是振兴西路金城小区的一位业主。春节放假后,王女士和老公、女儿带着购买好的年货早早地返回老家,跟老人一起过年。2月5日,当他们返回聊城自己的家后,发现家里的门被反锁打不开了,当她绕到阳台窗户旁查看原因时,发现防盗窗被撬开了,她赶紧叫来了开锁公司帮忙开门。进入室内,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惊呆了,衣柜和电视柜里的东西都被翻了出来。
家里招贼了,王女士赶紧拨打了110报警。办案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了解。随后,王女士整理被翻乱的物品时发现,放在卧室床头柜里的1000多元现金没有了,就连孩子钱包里的零花钱也被拿走了,庆幸的是,电脑、电视机等物品没有丢失。
王女士说,她家住在1楼,小偷肯定是瞅准了他们春节期间没在家,破窗进入的。小区内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人员可以随便出入,这些都给小偷提供了“方便”。
春节期间部分被盗案例
记者从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巡防大队了解到,春节期间像王女士一样家中被盗的情况并非个例。
2月2日上午8时15分,市民刘先生报警称,他的位于兴华东路的五金店门市被盗,笔记本电脑和300元现金被盗。
2月3日下午13时许,家住建设路伟业中华苑北苑的市民邓女士报警称其家中被盗,30克黄金、一瓶茅台酒、一瓶洋酒等物品被盗,价值3万余元。
2月4日19时许,从老家返回聊城的张女士发现自己租住的房门锁被撬开了,屋内的电动三轮车、一箱鸡蛋和一袋面粉被盗,价值5000余元。
2月5日上午9时许,家住站前街南首许窑村的市民陈先生报警称,他放在家中的8500元现金被盗。
2月5日上午11时许,市民李先生报警称,他在新纺街上开的羊汤馆春节关门期间被盗,4000元现金丢失。
除此之外,一些市民在春节期间外出聚会时,也出现了手机和钱包被偷的情况。
民警支招:
锁好门窗,尽量少放现金
针对春节期间发生的几起盗窃案件,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巡防大队民警提醒市民,根据案情特点,犯罪嫌疑人为了方便脱身,一般都会选择现金或者方便拿的物品,像电视机等大型物品,犯罪分子是不会惦记的。
由于春节期间,很多市民都会返回老家过年,针对长期不在家的情况,市民出门前一定要反锁好防盗门,特别要注意靠近水管的厨房、洗手间的窗户是否关好,防止攀爬入室盗窃。同时,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存单、存折上的账号密码要记在心上或其他地方,不要同身份证、户口本等放在一起。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市民是短时间外出,还可以在阳台上晒一些衣物或拉好窗帘,在卧室里亮着一盏灯,制造“家里有人”的假象,让盗贼不敢轻举妄动。
(记者 张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