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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市民要求“先验货后签收”竟遭拒

发布:2014-1-23 12:34:2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临近春节,很多市民选择从网上购买一些商品。市民选择网购,图得就是方便、经济实惠。可是市民张女士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1月18日,她接收快递公司邮寄来的商品时,发现包装有些破损,想先验货后签单时,却遭到快递员的拒绝。

  1月18日上午10时许,张女士正在家中休息时,接到了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的电话,说有一个包裹到了,让她下楼来取。

  “我从网上买了一些书籍,当天上午接到快递有限公司快递员要求签收快件的电话,可是当我看到快件时发现,包装有些破损。”张女士说,她告诉投递员想先验货再签收,否则拒签。

  据张女士描述,在她与快递员商量的过程中,该派送员的态度非常强硬,拒绝她验货,而且竟然拿着张女士的快件准备离开。

  张女士认为,既然自己的快件是属于网购,在签收时就有先验货的权利,该快递员的态度让人很生气。

  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当时负责给她送快件的某快递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的快递员小袁。小袁告诉记者,当天他和张女士确实发生不愉快。在签收时,他听到对方说要先验货否则拒收,认为对方要拒收该快件,所以便拿着货物准备离开。

  快递员小袁告诉记者,只有发件人同意先验货再签收,他才允许收件人验货。

  两人随即发生了争执,张女士选择了报警。最后在东昌府巡防大队民警的协调下,事情得到解决。

  据了解,根据新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快递公司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这意味着,快递公司将无权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后验货”。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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