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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兹留柱建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应避免“一刀切”

发布:2014-1-15 9:02: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年来,全国频频出现大范围严重雾霾天气,聊城也未能幸免,空气质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聊城2013年12月15日、12月24日分别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市人大代表、山东金柱集团董事长兹留柱认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治理空气质量问题,一系列整治行动初见成效,受到人民群众欢迎和称赞。在整治空气质量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应以实际行动给予拥护和支持。但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治理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实际状况,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行强制性减排措施时,尽量避免搞“一刀切”和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中可以要求停止拆迁作业、市政道路施工和挖运土方,但建议取消对所有建筑工地停工的规定条款。

  在今年两会上提交的《关于修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个别条款的建议》中,兹留柱认为,目前,全市的建筑主体施工和装饰装修工程采取了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措施,杜绝了现场使用水泥和沙子,基本不会产生扬尘,所以,没有必要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

  之所以这样说,是有科学依据的。据了解,中科院2013年底对北京地区PM2.5化学组成及来源解析季节变化研究发现,北京PM2.5有6个重要来源,分别是土壤尘15%、燃煤18%、生物质燃烧12%、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4%、工业污染25%、二次无机气溶胶26%。目前,聊城的建筑主体施工基本不产生扬尘。

  据聊城市住建委数据,2013年以来,全市拆迁面积达1672万平方米,按照“拆一建二”,也有3344万平方米的建筑任务。因此,建筑企业若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阶段内停止施工作业,将严重延迟回迁安置房、普通商品房的正常交房时间,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另外,建筑工地停工将会给大量建筑施工单位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使企业在机械设备和周转工具租赁费以及人工工资等直接经济效益方面遭受重创。

  因此,兹留柱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中可以要求停止拆迁作业、市政道路施工和挖运土方,但建议取消对所有建筑工地停工的规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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