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易主 充值卡称“废卡”余额无处追讨
本报讯 如今,美发店、美容院、健身房等经营场所,大都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吸引顾客办理预充值会员卡。然而大多数消费者在看到诸多优惠的同时,却并没有考虑到办卡背后的隐患。近日,市民卢女士就遇到了一件令人郁闷的事情——她常去的一家美容院的店名改了,老板也换了人,同时她被告知,自己之前办理的价值12000元的美容卡无法继续使用。卢女士说,自己的美容卡还有一小半的美容项目没有做,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2012年10月,卢女士在振兴路妍丽美容院花费12000元办了一张美容会员卡。之后,卢女士开始陆续在美容院接受上述美容服务。2013年下半年,一直忙于装修新房的卢女士一直没有去做美容。前段时间,当她再次来到美容院时,发现店牌已经变成至尊丽人养生会所,老板也换了人。
“我马上给原来的老板打电话,他告诉我,我可以在这家店继续做完剩下的项目,”卢女士说,“但是新老板却告诉我,原来我们使用的产品已经没有了,很多项目也已经取消了,原来办卡的会员都没办法完成剩余的项目。”得到这个回答后,她再一次拨通原老板的电话,但对方的电话已经停机。
卢女士说,除了她以外,还有四五个遭遇同样状况的老顾客。“事先我们也没得到通知,按说都有联系方式,如果提前通知,我们尽早去消费就可以了,现在这样,没人肯为我们的损失负责,我们的钱就这样打水漂了吗?”
随后,记者来到卢女士所说的美容院。据现在的老板董先生介绍,他于去年8月20日接手该店,并与原老板李先生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里都写明了,我接手后对美容院从前的债务债权都不再负责。”董先生说,对于这件事自己是按照合同上面的约定来处理的,并没有任何责任。
就在记者到过美容院之后第二天,卢女士突然接到了原美容院老板李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会把我还没使用的项目折换成现金退给我,让我改日跟他联系,找他拿钱。”卢女士说,“当时我听他态度还算诚恳,就同意了,谁知道后来我再给他打电话时,又联系不上了。”
就此,记者咨询了鲁朋律师事务所的陈海强律师。陈律师认为,妍丽美容院老板李先生将美容院转让给他人经营时,已经与受让人作出约定,即8月20日前的债务、债券都由李先生负责。并且李先生未将美容院转让给他人经营的事告诉卢女士,使卢女士不能继续在美容院接受双方约定的美容服务项目。从这两点来看,李先生的行为属于违约,他应该将卢女士未做的美容项目的折合价款退回。
陈海强律师表示,消费者在店内办理预充值会员卡时,应尽量要求与商家签订合同,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利益。陈律师同时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中,要避免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还要作出相应的退费约定。“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时,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并且要详细了解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切记留有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陈律师补充道。
(见习记者 郭楠楠 郭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