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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局长超标装修办公房被处分

发布:2014-1-2 11:43:2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商报聊城消息(记者李人杰)日前,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再次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因违反规定,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而被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据悉,去年以来,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已先后10次共对4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菏泽查“慵懒散”问责385人

  商报菏泽消息(记者李人杰)自全省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以来,菏泽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典型问题150余起,查处“慵懒散”问题直接责任人385人。

  聊城通报另外7起典型问题

  【大办宴请】

  高唐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谷洪波违反规定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高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莘县妹冢镇工作人员王同锋为祖父、祖母过周年忌日。妹冢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临清市刘垓子镇吕堂村党支部书记刘汉彪违反规定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公车私用】

  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韩集乡卫生院院长王刚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韩集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借用车辆】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党委书记刘连珂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并将该车挂在他人名下。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饮酒】

  冠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书宪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阳谷县高庙王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孔祥元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高庙王乡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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