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传统空间格局 城内建筑限高12米
发布:2013-12-27 14:00:1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日前从古城保护与改造指挥部传来消息,古城区在各个片区建设中,既注重恢复传统居住功能,又注重体现古城传统文化、服务城市旅游发展功能,有效保护了传统空间肌理。
据介绍,在保护古城传统空间肌理、利用历史街巷布局的基础上,商住建筑设计与古城历史文化环境相符合,充分体现北方传统民居风貌,在建筑布局中均以北方传统的合院为主,对规划容积率和建筑高度做出了严格限定,其中建筑总高度不高于12米。建设过程中,尊重和注意保护古城传统空间格局、肌理,利用历史街巷组织空间布局,规划建筑要注意与周边建筑及保留建筑的衔接,在建筑布局时充分考虑古城的整体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在外观色彩、风格、尺度、风貌等与古城区空间环境统一协调,充分重视古城区现有树木的保留与利用,确保其生存条件及生长环境,以多种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持古城原汁原味的特色风貌,
未来,我市将通过严格保护古城的传统空间肌理,以“水上古城”独特性为依托,以深厚的运河文化和地方文化为内涵,以城区内的历史古迹、人文景观为基础,将古城打造成以旅游观光为重点,集历史文化、自然环保、生态居住于一体的旅游、休闲、度假居住目的地。
(记者 苑 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