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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返还货款却迟迟未还 宁夏客商难题终解决

发布:2013-12-18 10:02:2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今年10月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王永宏先生从聊城购买了一批钢管,不料在使用过程中钢管出现了问题,两名工人被烧伤。之后,他和同事再次来到聊城,要找钢管企业退货。虽然双方签订了退货赔付损失协议,但是对方迟迟不履行协议。最后王永宏找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寻找帮助,才将问题解决。

  王永宏之前承包了一个工程,需要一批钢管。经过多方考察,他来到聊城寻找货源。

  今年10月份,他和同事乘火车来到了聊城,经过多次走访,他们选择了聊城的一家钢管企业。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他,可以生产他们需要的那种钢管,随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并向他们的公司寄送了样品。

  公司领导看到样品后,非常满意。随后,王永宏代表公司与这家钢管企业签订了订货合同,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订了27.89吨钢管,总共付给对方货款139455元。

  然而让王永宏没有想到的是,钢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王永宏说,他们施工过程中,由于钢管炸裂,两名工人被烧伤,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了紧急救治。他们对这批钢管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存在裂痕。王永宏说,他们第一时间把相关情况告诉了钢管企业,并催促对方尽快到银川市商讨相关事宜,但可惜的是,对方一直未前去处理。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11月12日,他和同事再次来到聊城,找到钢管企业的负责人说明了事情经过。当时该负责人答应退货并赔付一定经济损失,双方随即签订了退货赔付损失协议,承诺这批货物退回以后,立即把货款返还。随后,王永宏和同事返回银川市。

  11月29日,王永宏委托物流公司把这批钢管退给了聊城这家企业,但是随后几天,对方却没能顺利返还货款。无奈之下,12月1日,王永宏再次来到聊城要返还货款,但没想到的是,在聊城住了几天却一直未与对方联系上。

  12月6日,王永宏找到了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了他们的情况后,把这件事转到了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处理。很快,在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这家钢管企业答应尽快返还所欠货款。

  记者也联系了该钢管企业的一位徐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钢管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方用途不当造成的。目前,双方签订了关于钢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处理协议,返还了货款。

  12月12日,已经回到银川的王永宏收到了对方返还的货款。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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