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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完成建筑节能改造105万平方米

发布:2013-8-2 13:47:07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009年以来,聊城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05万平方米,目前仍有1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亟待节能改造。

  经测算,这些建筑全部改造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1万吨,减少排放一氧化碳228.8万吨、一氧化硫293.5吨,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将对聊城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按照《山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11]26号)要求,到2015年要完成既有建筑总量的40%,2020年前要全部完成改造。因为剩余任务量过大,而且现在由于资金所限,聊城每年完成的改造量仅为30万平方米左右,因此完成任务难度非常大。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约为120至200元/平方米,国家奖励资金为45元/平方米,省级配套资金每年不等,资金缺口较大。目前,聊城是山东省范围内是唯一没有出台政府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激励政策的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建筑是耗能大户,对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效果好,社会影响大。今年,省住建厅分配给聊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由于目前缺乏改造资金支持,公共建筑改造项目尚未全部落实。

  业内人士表示,设立节能改造专项资金是确保完成节能改造任务的解决方法之一。对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加大投入,选择能耗高、改造效益好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示范,采用一次捆绑立项、分步改造实施,政府对示范项目采取全额投资或补贴、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和支持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有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进行节能改造。

  ■延伸阅读

  我省其他地市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补贴政策

  我省其他地市,依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补贴政策。

  与聊城相邻的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德政发[2011]11号),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奖补:

  城市建设资金:将改造项目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在预算内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各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2年市直改造项目市财政按12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新项目,经同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减免同等面积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沉淀资金:给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0元/平方米的奖励。

  其他资金来源:部分小区房屋维修资金,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后,用于补贴公共部位的节能改造。权属单位可以在法定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资金中列支改造费用。居民住宅外窗更换改造费用,鼓励由居民家庭承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记者 赵宗锋 孙克峰 通讯员 刘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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