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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骑进水坑摔掉牙 律师:由道路所有人或管理人赔偿

发布:2013-7-17 0:25:3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妻子骑车经过水坑时摔了一跤,牙齿都摔掉好几颗,请问该怎样获得补偿?”近日,家住高唐县开发区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维权难题。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疑问:下雨天骑车摔伤谁来赔偿

    据张先生介绍,高唐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阴雨绵绵,她妻子宋女士在雨中不幸摔伤。

    “那天早晨7点多,我媳妇一早起来骑着电动车去我爸的肉店帮忙。在走到政通路一个三岔路口时,突然就连人带车栽进了水坑里。”张先生说,由于当时雨下得大,路面积水很深,根本看不出来哪里有水坑,他妻子才会摔倒。

    宋女士伤得不轻。看到满脸是血的她不知所措,附近一位好心的汽修店店主将其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宋女士共有5颗牙齿不同程度脱落,腿上、手上、嘴巴、鼻子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划伤,面容遭到一定程度损毁。

    张先生表示,事发后周围商户搬来了石块垫在坑里,防止再有人受伤。尽管不久有关部门已经将路面修复,但宋女士为治疗花了不少钱。事后,张先生就赔偿事宜没少跑了腿,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出了这种事情,总得有人负责。我想问问,我媳妇的医疗费、误工费该由谁来赔偿,我该怎样维权?”

    说法:由道路所有人或管理人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管理人或所有人对道路具有维护、管理责任,要保证路面应当具备的安全性。从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此处路面确实因存在维护、管理瑕疵而导致宋女士摔伤,因此道路管理人或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聊城市张贵明律师。

    据张贵明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不周、保护不当、疏于修缮检修等原因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受害人可以获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多项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恤金等赔偿。张先生可与道路管理人或所有人先行协商,未果再诉诸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记者 张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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