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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新规6月起实施 聊城药店将“迎考”

发布:2013-5-31 10:00:0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几年,药店布满聊城的大街小巷。据聊城市药监局统计,聊城市目前共有1565家药品经营企业。但是,6月1日起,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GSP)将正式实施。届时,聊城市单体店将面临新规的考验。新规中对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专用冷藏设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市民药店买药多凭自己经验

    市民到药店买药都是自己根据病情的症状选药,看看药包装盒上的说明就买了,如果药店都配有执业药师解答或者调配处方,市民可心里踏实些。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平时自己偶尔感冒后,会到药店根据平时习惯选购药物,买些消炎药或者退烧的,但药店的工作人员经常推荐一些价格比较高的药品。王女士认为,如果那些药效好还行,但总感觉推荐药的人有提成或者其他利益原因,而且这些店员没有经过药品方面的培训,水平参差不齐,还不如凭自己经验买药放心,所以对药店普通工作人员的建议一般不采纳。

    全市仅百分之十药店有执业医师

    昨日,记者从聊城市药监局了解到,统计数据显示,聊城市目前共有1565家药品经营企业。其中药品批发企业21家,药品连锁店14家,连锁门店320家,零售单体店1210家。但是,1565家药品流通企业中,按照现行GSP及地方规定,都配备了具有相应药师资格的人员,但拥有执业药师的企业,只有170多家,约百分之十。

    按照新版的GSP要求,6月1日起,新开药店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另外,药店还应当有监测调控温度设备、专用冷藏设备、计算机系统等营业设备。“像聊城城区的利民大药店、平民大药店、五洲大药店、漱玉平民大药房等都基本配备了一至两名执业药师,如果要求单体药店都配备两名执业药师,恐怕很多小型的药店生存有些困难”一位经营药店十余年的人士告诉记者,聊城药店的执业药师每月工资都在3000元以上,小药店很难挺过执业药师这一关。

    新规实施药品流通业或将洗牌

    “今年2月,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的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对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也明显增强。”聊城市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修订的GSP的施行,将提高经营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修订后的GSP共四章,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共计187条。新规增加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仓储温湿度自动检测、药品冷链管理等新的管理要求,同时引入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验证等理念和管理方法,从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机构、设施设备、文件体系等质量管理要素的各个方面,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环节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新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应当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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