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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禁设重点校重点班

发布:2013-4-24 20:02:0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5月1日起,《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开始执行,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确保到2015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等均在评估内容之列。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主要包括两方面,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将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包含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内容。

    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应得到基本遏制,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60%,并逐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要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使城乡学校教师职称结构比例基本一致。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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