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购买食品需“望闻问” 果蔬类食用前浸泡半小时
发布:2015-6-16 10:37:4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6月11日,记者从聊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问题发生,聊城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夏季食品安全消费特点,结合聊城市“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特警示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到正规场所购买。请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的经营场所购买。
二、注意望闻问相结合。“望”指看外观。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查看消费场所的现场卫生是否整洁有序,观察食品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闻”指闻气味。通过闻确定一下食品是否有异味;“问”指问来源。询问食品的来源和渠道。购买食品时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票据,以便于发生问题时,及时维权。
三、外出就餐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烧烤食品原料储存条件不当容易腐败且烧烤加工中可形成苯并芘等有害物质,建议慎食,特别是不要贪吃无证摊贩烧烤。
四、要注意个人卫生,家庭制作加工食品前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餐饮单位要对食品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如近期患有各种传染病、重感冒、腹泻、手部化脓性或渗出性伤口等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
五、在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以杀灭存活的细菌;食用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
六、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时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联系当地消费者协会。
(记者 秦臻 通讯员 李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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