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车竟还肇事逃逸 肇事司机获刑四年半
发布:2015-4-1 14:24:0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3月31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与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后,弃车逃匿。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树熹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2年11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王树熹无证驾驶无牌照白色尼桑,在该市文化路供电所附近,因未按交通规则靠右行驶、车速过快、操作不当,与对向行驶的助力四轮轿车相撞,至轿车驾驶人李伟重伤,在该市市医院抢救一天后死亡,乘坐人徐本义头部受伤,且住院治疗25天。肇事后,王树熹弃车逃逸,2013年3月33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树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上,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树熹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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