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无业男子冒充刑警队长招摇撞骗获刑
发布:2015-3-13 11:13:2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名无业男子,冒充刑警队民警,多次骗取钱财。日前,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份,被告人李某在东营认识了被害人彭某甲,后李某自称张某,冒充东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队队长的身份和彭某甲确立恋爱关系,以替彭某甲及其家人安排工作为由,骗取钱财共计21800元。案发后,被害人近亲属自行追回赃款59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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