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不睡觉砸毁他人车辆
发布:2015-3-11 14:54:2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凌晨3点不睡觉,持木棍砸坏他人停放在小区里的越野车泄愤。
去年十月份,被告人赵某在阳谷县某娱乐会所唱歌时,酒后在被害人钱某经营的此会所内滋事,并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因言语不和发生纠纷。被告人赵某要和钱某见面,对方没答应。赵某找到钱某家,看见门锁着。又走到小区停车场,持木棍将被害人一辆越野车砸坏。经鉴定,该车损坏价值为7000元。后赵某被抓获归案,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