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医疗器械 消费者获得退款
发布:2014-11-25 10:53:2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1月17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使用医疗器械出现不适引发的消费纠纷,最终为消费者成功退款。
2013年10月30日,莘县城区的李先生在莘县一保健品店购买了一台可辅助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医疗器械,当时听专家介绍,此款产品可促进血液循环、提高免疫力、缓解疲劳等。李先生考虑到,老伴有高血压,常年吃药,如果使用了这款医疗器械,或许情况会大有改观。于是,在没让老伴体验的情况下,他付款16800元购买了此产品。
买回家之后李先生发现,在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老伴出现了呕吐、眩晕等症状,根本无法使用该产品。因此,他开始与经营者交涉,但直到2014年11月3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无奈之下,李先生于当天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
莘县消费者协会立即展开调查,因这款医疗器械体积庞大,消协工作人员前往消费者家中进行了查看,并亲身体验,后与经营者联系,了解案件事实。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为消费者退回货款12000元。
(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李兴山 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