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自助存款未成功 6800元钱被他人拿走
“4月18日,我用自助存取款机存钱,不知什么原因,钱没有存成功,还被在后面排队的人拿走了。”4月27日下午,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时郁闷地说。
6800元被人“顺走”
据刘女士介绍,4月18日下午5时左右,她到位于兴华西路一家银行储蓄所给同事打钱。因为当天时间比较晚,银行业务大厅不营业,她只好在自助存取款机上进行操作。
刘女士按照机器的提示,选择了“无卡存款”,输入了银行卡账号并放入7000元现金。这些操作完成后,机器提示有两张纸币不识别,她便拿了出来,机器继续操作,刘女士在认为自己操作完成后,转身离开了。
随后,刘女士跟她的同事取得联系,准备告诉对方已将把钱转过去,询问是否到账,然而同事的回答把她吓出了一身冷汗。刘女士说,她同事的银行卡有网银,转账之后肯定第一时间有提示,但同事一直没有收到钱。刘女士赶紧返回这家银行网店,但没有发现有退出的钱。
“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她赶紧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告诉她,可能是机器故障,钱被吞了,可以联系该网点的工作人员把钱要回。
听到对方的回答后,刘女士悬着的心算是落地了。第二天她便与该网点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依然告诉她,可能是机器出现了故障,等他们点钞后,会把钱退给她,由于周末他们不上班,需要等到周一。
4月21日,星期一,刘女士一早便来到该银行网点,但是让她失望的是,工作人员告诉她,经过核验,里面并没有多余的钱,经过查看监控资料,发现是被人拿走了。
报警寻求帮助
面对“不翼而飞”的巨款,刘女士赶紧报了警。随后,他们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4月18日下午5时20,刘女士离开了自助存取款机,排在她后面的一名中年男子走到机器前办理业务。该男子拿走刘女士的钱,并在取款机上进行了一番操作后迅速离开了。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告诉,虽然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拿钱的这名男子的面目,但是他并没有插卡完成业务,因此银行无法找寻到他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没有在银行找回自己遗失的6800元钱,刘女士只好到东昌府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寻求帮助。
针对刘女士遇到的问题,该男子取走钱如果不归还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法律对此会做出什么处罚呢?对此,记者采访了聊城鲁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乐章。
李乐章认为,这笔钱如果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ATM机上的现金拿走,且数额较大,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数额三万元以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拘役。
刘女士告诉记者,拿走她钱的男子35岁左右,寸头,戴着近视眼镜,脸较胖。
刘女士说,她想通过晚报热线寻找捡到她6800元钱的那名男子,希望他尽快把钱还回来,不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捡到刘女士钱的男子,您可以直接跟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联系。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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