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小区电梯广告“成灾” 收益去处引争议
近日,读者徐女士致电本报热线8510000反映,自己家小区的电梯内,新安装了许多广告牌,粘贴广告牌的胶水,散发了强烈的刺鼻气味,现在她都不敢上电梯了。徐女士表示,最近小区内的居民都在议论此事,安装广告牌应该是收费的,但是这些收益给了谁?作为小区的业主,他们并不知道。
小区广告无处不在
近年来,随着城市高层住宅楼的增多,电梯逐渐成为了各个居民小区的普遍配置。与此同时,各种广告牌也迅速攻占了电梯的内外空间。
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几乎所有电梯的小区都存在安装广告的情况。
记者在东昌路附近的某小区看到,整个电梯门被广告所覆盖。进入电梯内,各种酒类广告格外显眼。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业主,大家均表示对于此类广告并不知情。“应该是经过小区物业允许了吧,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至于广告的收益、去向我们也不太清楚了。”李女士告诉记者。
小区广告收益不菲
对于小区内广告的收益,多数居民表示并不是很知情。记者电话咨询了广告代理公司得知,这些广告的报价并不低。根据广告代理商的报价,记者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如果一个小区内有50部电梯,每部电梯内安装三个广告牌,按照每个广告牌每月50元的价格,小区一个月的收益就是7500元,依此计算下来一年就要90000元。
这么可观的收益,究竟进了哪些人的腰包?记者在我市部分小区居民随机采访后发现,对于刊登这些广告所获得的收益,大部分小区业主却很少关心,也很少过问。
物业:用在小区建设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采访了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多数物业负责人均表示不方便透漏。在柳园路某一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物业公司是刚刚接手这个小区,小区内的广告都是之前就有的,对于小区广告费的收入由谁管理并不清楚也不便透漏。
“小区广告收入是物业公司收入的一部分,这是行内公开的秘密。”一位业内人士说,很多的物业公司都把广告收入、公共停车费等小区公共收益均摊进了管理成本。对于规模较小的物业公司,把小区的公共利益占为己有的也不在少数。
在东昌路一小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所管理的小区,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广告收益都是由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的,有一部分用于了物业管理费,剩下的由全体业主支配,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保护。
律师:全体业主所有
记者采访了我市物业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山东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对公用设施,做了明确的界定,比如电梯广告,这一类经营收入应该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支配权,不可以擅自动用。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内收益的使用,最好是由业委会和物业协商支配,用于小区维护和建设使用。
“聊城晚报进社区”公益团的律师李乐章律师告诉记者,物权法有这样的规定,小区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它的所有权以及经营权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公司无权挪用或占为己有。
(见习记者 田纪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