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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工商局出台32条简政放权措施

发布:2013-8-1 11:00:2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放宽注册资本缴付限制;支持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和发展……日前,市工商局出台32条简政放权措施,以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聊城全面实现跨越赶超。

  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放宽企业登记条件。在企业名称使用上,凡注册资本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可以冠以“聊城”行政区划名称;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冠以“山东”行政区划名称。放宽企业住所使用证明限制,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委会等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放宽注册资本缴付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港澳台居民在我市投资设立企业,可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等作为主体资格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小家电维修等生活便利行业,可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强化扶持力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允许可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商标权、专利权、采矿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为企业出资,支持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企业连锁经营放宽,连锁门店凭总部统一申办的批准文件申办营业执照。两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拓展其服务领域,增强其带动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

  简化业务办理程序,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企业年检材料和程序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免交年检审计报告。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管理,凡通过教育能达到执法目的的,慎用强制和处罚手段。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名称核准当天办结。

  同时,市工商局加强了监管执法,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强化“黑名单”数据和执法办案数据的管理与应用,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查处和纠正服务行业侵权和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业贿赂、合同欺诈、侵犯商业秘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等大要案件。

  (朱玉东 蒋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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